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粉体行业相关内容摘录
【来源:发改委】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将其中与粉体行业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
第一类鼓励类
一、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非高炉炼铁技术
3、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
4、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5、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
6、烧结烟气脱硫、脱硝、脱二恶英等多功能干法脱除,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7、难选贫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8、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9、利用低品位锰矿冶炼铁合金的新工艺技术,以及高效利用红土镍矿炼精制镍铁的回转窑-矿热炉(RKEF)工艺技术
10、高炉、转炉煤气干法除尘
二、有色金属
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
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3)赤泥及其它冶炼废渣综合利用(4)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
4、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1)信息:直径200mm以上的硅单晶及抛光片、直径125mm以上直拉或直径50mm以上水平生长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铝铜硅钨钼等大规格高纯靶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铜镍硅和铜铬锆引线框架材料、电子焊料等。(2)新能源:核级海绵锆及锆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
5、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1)交通运输:抗压强度不低于500MPa、导电率不低于80%IACS的铜合金精密带材和超长线材制品等高强高导铜合金、交通运输工具主承力结构用的新型高强、高韧、耐蚀铝合金材料及大尺寸制品(航空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650MPa,高速列车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500MPa)。(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高性能纳米硬质合金刀具和大晶粒硬质合金盾构刀具及深加工产品、稀土及贵金属催化剂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蚀热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材料、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和储氢材料及高端应用
三、石化化工
1、硫、钾、硼、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2、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铬盐清洁生产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气动流化塔生产高锰酸钾,全热能回收热法磷酸生产,大型脱氟磷酸钙生产装置
3、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人造金红石、天然金红石、高钛渣)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4、3万吨/年及以上丁基橡胶、乙丙橡胶、异戊橡胶,溶聚丁苯橡胶、稀土系顺丁橡胶、丙烯酸酯橡胶及低多芳含量填充油丁苯橡胶等生产装置,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
5、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四、建材
1、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
2、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上、厚度小于6毫米的陶瓷板生产线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
3、5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
4、使用合成矿物纤维、芳纶纤维等作为增强材料的无石棉摩擦、密封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5、信息、新能源、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用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制品和器件生产装备技术开发;高纯石英原料、石英玻璃材料及其制品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航天航空等领域所需的特种玻璃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
6、高新技术领域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的高岭土、石墨、硅藻土等非金属矿深加工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7、30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机械化石材矿山开采;矿石碎料和板材边角料综合利用生产及工艺装备开发
8、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9、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及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五、机械
1、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
2、科学研究用测量精度达到微米以上的多维几何尺寸测量仪器,自动化、智能化、多功能材料力学性能测试仪器,工业CT、三维超声波探伤仪等无损检测设备,用于纳米观察测量的分辨率高于3.0纳米的电子显微镜
3、树脂砂、铸造粘土砂等干(热)法再生回用技术应用
4、高性能无石棉密封材料(耐热温度500℃,抗拉强度≥20兆帕);高性能碳石墨密封材料(耐热温度350℃,抗压强度≥270兆帕);高性能无压烧结碳化硅材料(弯曲强度≥200兆帕,热导率≥130瓦/米·开尔文(w/m·K))
5、涂装用纳米过滤和反向渗透纯水装备
六、轻工
1、非金属制品精密模具设计、制造
2、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超级电池和超级电容器
3、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钛酸锂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废旧铅酸蓄电池资源化无害化回收,年回收能力5万吨以上再生铅工艺装备系统制造
七、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2、“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3、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4、高效、节能采矿、选矿技术(药剂)
5、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
6、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7、高效、节能、环保采选矿技术
第二类 限制类
一、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含铬质耐火材料
8、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9、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0、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1、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2、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3、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4、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5、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6、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17、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二、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
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浸出除外)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三、建材
1、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2、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
3、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
4、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5、3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7、粘土空心砖生产线(陕西、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宁夏除外)
8、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9、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0、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1、10000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8000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
12、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
13、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PCCP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
四、消防
碳酸氢钠干粉(BC)和环保型水系灭火剂
五、民爆产品
高能耗、高污染、低性能工业粉状炸药生产线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11年是指应于2011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一)石化化工
1、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年,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
2、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边远地区除外),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隔膜法烧碱(2015年)生产装置,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
3、单台产能5000吨/年以下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黄磷生产装置,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2013年),单线产能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1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氨钠法及氰熔体氰化钠生产工艺
4、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六偏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三氯化磷、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吨/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
5、单线产能0.3万吨/年以下氰化钠(100%氰化钠)、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
6、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
7、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3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2-亚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
(二)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11、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12、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13、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14、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15、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三)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00KA及以下预焙槽(2011年)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2011年)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9、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氨皂化稀土萃取分离工艺项目
23、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4、矿石处理量50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山开发项目;1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2013年)
25、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6、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四)建材
1、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2012年)、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
2、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
5、1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石灰土立窑
7、SJ1580-3000双轴、单轴制砖搅拌机
8、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
9、真空加压法和气炼一步法石英玻璃生产工艺装备
10、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
(五)机械
1、3000千伏安以下普通棕刚玉冶炼炉
2、4000千伏安以下固定式棕刚玉冶炼炉
3、30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炼炉
4、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
5、焦炭炉熔化有色金属
二、落后产品
(一)石化化工
1、改性淀粉、改性纤维、多彩内墙
(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墙、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聚乙烯醇及其缩醛类内外墙(106、107涂料等)、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乳液)外墙涂料
2、含苯类、苯酚、苯甲醛和二(三)氯甲烷的脱漆剂,立德粉,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焦油型),107胶,瘦肉精,多氯联苯(变压器油)
(二)有色金属
1、铜线杆(黑杆)
(三)建材
1、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2、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和制品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3、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
4、石棉绒质离合器面片、合成火车闸瓦,石棉软木湿式离合器面片
(四)机械
1、ZP-II、ZP-III干式喷浆机
2、矿用钢丝绳冲击式钻机
3、以焦炭为燃料的有色金属熔炼炉
4、GGW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
5、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
6、KDON-3200/3200型蓄冷器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1500/1500型蓄冷器(管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1500/1500型管板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6000/6600型蓄冷器流程空分设备
7、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
8、TD62型固定带式输送机
9、1-10/8、1-10/7型动力用往复式空气压缩机
10、8-18系列、9-27系列高压离心通风机
11、TD60、TD62、TD72型固定带式输送机
12、机动车制动用含石棉材料的摩擦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