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联合会绿色矿业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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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科学发展观,规范企业行为与加强行业自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绿色矿业,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制定本公约。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绿色矿业。矿业企业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绿色矿业,贯彻于矿山生产建设的始终,即从矿产勘查、矿山规划、建设、开采、选冶、加工,直至矿山闭坑、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全过程,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实施严格的科学管理,实现资源充分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社区和谐和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将矿山企业建设成为忠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现代化企业构建绿色矿业。
二、坚持依法办矿。矿业企业必须坚持依法取得矿业权、依法维护矿业权,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节约资源和保护资源,把节约放在首位”等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矿。
三、坚持科学规划与管理。矿业企业必须制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设、经济发展和矿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做好勘查、开采、选冶、加工、土地复垦、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重建等各阶段活动的规划,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制订相应的保障制度、措施与管理办法,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使矿山开发与建设全部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坚持科技进步与创新。矿业企业必须重视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不断淘汰落后技术设备与落后产能,自主研制并尽可能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不断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三率”水平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水平。
五、加强综合利用,实施循环经济。矿业企业必须重视和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大力开展共伴生资源及尾矿等低品位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并大力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实施循环经济集约化生产,不断提高资源开发与合理利用水平。节能减排水平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指标,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三废”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实现矿业废水的循环利用或“零排放”。
六、确保矿区环境达标,建设新的矿区生态环境。矿业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并将矿区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建设纳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全过程,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和防止次生地质灾害的管理体系与机制。环境治理保护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矿山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防止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重视矿区生态建设和职工身心健康,绿化美化矿区环境,建设环境优美的花园式企业。
七、加强土地复垦。矿业企业必须始终把土地复垦和生态建设作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任务,因地制宜,制订合理的土地复垦与利用规划,确保资金到位和技术措施落实,要努力做到边开采,边复垦,边恢复生态环境,努力减少矿区及周边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林草资源等生态资源的损失破坏。对矿区可复垦土地应有计划的实施复垦,使矿区生态水平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八、加强企业文化,确保安全生产。矿业企业应将企业文化建设,尤其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建设的重点。除必须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管理措施,并严格实施科学管理外,应在职工队伍中强化安全知识、安全文化理念、制度教育,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为。从源头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努力避免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将事故发生率降至最低水平。
九、承担社会责任,建设和谐矿区。矿业企业必须将承担社会责任放在重要位置,重视和谐社区建设,努力改善社区周边关系,保障矿区周边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矿区周边地区环境安全与环境质量,维护居民的健康与生活质量,支农、支教、抗灾、赈灾,支持地方建设与经济发展。
十、坚持以人为本与文明建设。矿业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建立完善的职工教育与生活福利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制度与保障措施,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把职工队伍组织建设、职工素质教育、人才培养,不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充分保护和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